【全球速看料】大连一孤寡老人遭遇离奇“套路贷”被骗30万!法院帮她主持正义

2023-02-20 15:58:31来源:V眼看大连

大连老太王慧(化名)是一位孤寡老人,2020年2月份,她遇到一个叫曲阳(化名)的小伙,声称自己目前正好做一个好项目,但缺乏资金,只要向他投入30万元,他可以多给利息,半年后边本带息能返回50多万元。

王慧阿姨说,自己是一名孤寡老人,每月退休金才3000元,也没有什么积蓄,根本拿不出钱来投资。曲阳称,投资根本不用她出一分钱,可以找一个借款公司借给她30万,借款公司的本金和利息由曲阳按月打给她的投资回报由她按月还,但需要王慧阿姨用她的房子作抵押,否则没人会借给老年人钱。

王慧想,自己不用拿一分钱,每个月还能挣点钱,这真是一件好事,便同意投资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就这样,王慧与曲阳签订了一份投资协议书,王慧投资30万元,曲阳按月偿还王慧阿姨本息9万元,半年内王慧阿姨就能得到54万元的回报。

随后,曲阳又给王慧阿姨找到一个借款人牟琳(化名)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,牟琳向王慧借款30万元,月利息1%,并用王慧阿姨的房子作抵押,如果王慧不按月还钱,违约金为月利率2%,将来还要拍卖她的房子抵债,律师费、拍卖费由王慧承担。

王慧阿姨一听要拍卖自己的房子,坚决不同意投资了,曲阳信誓旦旦地说,阿姨您就放心吧,您向牟琳的借款,由我按月偿还。就从我每个月给您的9万元中扣除,最后您每个月还能赚1万。

想到半年后自己能赚到6万元,王慧阿姨神使鬼差地签了字,牟琳将30万元打入她的银行卡内,当天王慧阿姨又把这借来的30万元打入曲阳的银行卡中。

曲阳告诉王慧阿姨说,您就回家数钱吧,向我投资您一定会得到丰厚的回报。

令王慧阿姨始料不及的是,曲阳在骗她之后不到一个月就人间蒸发了,先后被曲阳骗钱的上百位老年人都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,公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察,并依法通缉曲阳。

今年6月份,王慧阿姨接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传票,原来牟琳因她没的偿还借款本息把她起诉了,要求她按年利率36%偿还本息和违约利息,加上律师费她一共需要偿还50多万元。如果不还钱,还要拍卖她的房子。

王慧阿姨非常害怕,一下子病倒了。她委托北京市盈科(大连)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代理她出庭。王金海律师认为,此起诉讼就是典型的“套路贷”,从借款合同上看,出借人和借款人王慧阿姨根本不认识,王慧阿姨就是一个孤寡老人,每月退休金3000元,出借人牟琳在素昧平生的情况下一下子出借给王慧阿姨30万元巨款,还约定月利率1%,月违约金2%,两者加起来为年利率36%,应当知道王慧阿姨是无法按期偿还的。另外,在借款时还用王慧阿姨的房子作抵押,其最终目的就是想把老人的房子抵顶给出借人,明显属于“套路贷”。
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涉案民间借贷涉嫌非法集资犯罪,已经将相关材料移送到公安机关立案侦察,目前公安机关未将犯罪线索及相关材料退回到法院,原告牟琳的起诉不符合条件。近日,法院作出(2021)辽0291民初7978号《民事裁定书》,驳回原告牟琳的起诉。

王金海律师说,《民法典》第八条规定,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不得违反法律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公民之间的相互借款是受法律保护的,但借款的用途不得违反法律,更不得利用老年人辨别能力差而实施欺骗,也违背公序良俗。由于王慧作为一名老年人,是在曲阳的蛊惑下才决定投资,而曲阳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察,出借人牟琳是否与曲阳有勾结,是否是出于骗取老年人房产为目的的“套路贷”均需要公安机关最终确定,故法院驳回原告牟琳的起诉是正确的。

关键词: 孤寡老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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